【以案说法】“帮你进烟草、邮政拿编制”——六人自导自演,到头来全是戏
一、案件来源
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大山、张小满、袁小头、刘二姐、任小琴、韩小佑六人以“安排国企编制”为名收钱,被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判决已生效。
二、事情经过(人名已化名)
1. 2019-2021年,张大山在南充、成都先后开了两家“人力资源公司”,在抖音发布“烟草、电力、邮政正式编制,年薪10万—20万”短视频。
2. 应聘者来公司面谈,签订《就业委托协议》,先交“定金”几万元。
——张大山等人其实根本没和任何国企、烟草公司谈成招聘合作。
3. 为让应聘者“安心”,张大山安排:
– 张小满冒充“烟草局张主任”打电话、发短信,通知体检、政审;
– 刘二姐、任小琴把应聘者带到某烟草大楼物业会议室“面试”;
– 韩小佑(物业前台)帮忙开门、提供场地。
4. 等应聘者催问,就用“督查组在检查”“编制名额紧张”等理由拖延,直至案发。
5. 两年间,36名被害人共交874万元,案发前退还105万元,实际被骗769万元。
6. 另有一笔“支线”:张小满、袁小头以“能进某邮储银行”为由,向中介刘波收157万元,最后只安排十几人“实习”一个月,全部清退。
三、法院判决(摘录真实判项)
– 张大山:主犯,诈骗769万元,判13年6个月,罚金30万元;
– 张小满:从犯,参与诈骗157万元,判11年,罚金15万元;
– 袁小头:从犯,参与诈骗84万元,判10年6个月,罚金13万元;
– 刘二姐:从犯,退赔33万元获谅解,判3年缓刑3年,罚金3万元;
– 任小琴:从犯,自首+退赃,判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1万元;
– 韩小佑:从犯,自首,判1年缓刑1年,罚金5千元;
– 责令六人继续退赔被害人损失(详见判决书清单)。
四、为何定“诈骗罪”而不是“合同纠纷”?
法院认为:
1. 张大山等人自始没有履行能力,却虚构“内部指标”“包进编制”,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2. 被害人交钱是基于“能拿铁饭碗”的错误认识,不是正常市场合同关系;
3. 所签《就业委托协议》只是道具,不受市场经济秩序调整,故不适用“合同诈骗罪”,而应定“诈骗罪”。
五、法律风险提示(请转发给身边求职者)
1. 凡进必考——烟草、邮政、电网等央企、国企的正式工一律公开招聘,公告可在官网、国资委、人社局查到,没有“内部直签”。
2. 转账需谨慎——任何“先交定金、疏通费、打点费”才能拿编制的说法,都是高危信号。
3. 看账户——正规单位收款用对公监管账户,不会让转给私人微信、司机或员工卡。
4. 验场地——面试地点若在物业杂物间、酒店包间,而非用人单位正式办公区,要立刻警惕。
5. 留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协议全部拍照保存,发现被骗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冻结账户,越早报案越有可能追回损失。
6. 缓刑也留案底——本案三人虽被判“缓刑”,但刑事犯罪记录终身存在,将影响自身及子女政审、考公、出国。
六、结语
“花钱进编制”这条“捷径”,年年有人信、岁岁有人哭。
工作得靠自己考,钱包更要靠自己守。看到“包过、包编、包上岗”的广告,请立刻想起本案——你盯的是人家“岗位”,人家盯的是你的“房款”。
(本文依据某市某区刑初128号判决书编写,人名、机构均为化名,仅供参考;主要用于法律风险警示。)
【杨永芳律师简介】
杨永芳,元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成都律师协会第八届监事会“两专委”监督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四川省农民工法律维权服务团专家、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百人团成员、成都电视台《诚信四川》栏目、《998法治大讲堂》栏目主讲嘉宾,华律网、找法网等多家专业法律网站签约律师,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有成熟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擅于梳理法律关系、总结法律争议焦点、归纳整理复杂证据材料、撰写富有逻辑且条理清晰的法律文书。律师团队坚持“法制和谐、实事求是、匡扶正义,一个都不能少”。坚信“诚尚成”,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勤勉敬业,全力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框架下,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从负责任的角度出发,讲专业水准,讲品质效率,讲使命感,讲法制精神,在当事人及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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