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成都女孩王紫雅遇害案宣判了。法院认定,梁某滢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从轻处罚,但因其犯罪手段残忍、无自首情节且侵害住宅安宁权,最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也意味着紫雅妈妈和众多网友期待的判处梁某滢死刑的愿望落空,那么为什么法律的判决经常是和大众的期待不符呢?

27岁的王紫雅本是辞去北京工作回成都陪伴母亲,梁某滢也是居住在王紫雅小区的住户,但是她长期在小区滋扰其他住户,2024年6月9日敲击王紫雅家门并吐痰。保安到场后,双方争执升级,梁某滢持刀捅刺王紫雅左胸、头面部等要害部位,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在案件侦查阶段,嫌疑人梁某滢经司法鉴定显示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辨认与控制能力削弱,被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然而在法庭审理阶段梁某滢逻辑清晰地否认患病,坚称“正当防卫”,形成“鉴定报告冰冷客观”与“凶手表现思维清晰”的尖锐对立,这种“精神病是否为免死金牌”的争议,在互联网持续发酵,全网几乎一边倒呼吁判处梁某滢死刑。
法庭经过审理查明,王紫雅客厅内的血足迹与梁某滢鞋印完全吻合,构成“入室杀人”的铁证,彻底推翻其“正当防卫”辩解。法院认定,梁某滢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从轻处罚,但因其犯罪手段残忍、无自首情节且侵害住宅安宁权,最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起案件折射出司法实践的一个道理,“法是法,情是情”,法律的审判必须是独立公正而又客观的审判,绝不随意受民情的左右。精神疾病绝非“免死金牌”,但司法裁量必须遵循科学鉴定与法律规范,对于精神病患者导致的犯罪,提前干预才是最好的选择,让悲剧扼杀在摇篮中。
判决已生效,我们更需要的是抚慰受害者家属的心理和权益,同时也让社会记起深刻的教训,不让悲剧再次发生。我们期待,每起案件的公正裁决都能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杨永芳律师简介】
杨永芳,元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成都律师协会第八届监事会“两专委”监督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四川省农民工法律维权服务团专家、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百人团成员、成都电视台《诚信四川》栏目、《998法治大讲堂》栏目主讲嘉宾,华律网、找法网等多家专业法律网站签约律师,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有成熟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擅于梳理法律关系、总结法律争议焦点、归纳整理复杂证据材料、撰写富有逻辑且条理清晰的法律文书。律师团队坚持“法制和谐、实事求是、匡扶正义,一个都不能少”。坚信“诚尚成”,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勤勉敬业,全力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框架下,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从负责任的角度出发,讲专业水准,讲品质效率,讲使命感,讲法制精神,在当事人及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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