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记录封存制度的意义何在】
最近,关于封存治安处罚记录的提议又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很多人又陷入“阴谋论”陷阱,认为这又是为大人物子女量身定做的“新政策”。实话实说,这种怀疑莫名其妙,不知所以。
个人理解,“治安处罚封存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给“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制定与落实铺路。大众记忆中,听到过“轻罪记录封存”说法的人很多,但极少有人听过“治安处罚记录封存”的提法。从司法实践层面看,“治安处罚记录”仅仅是对行为人科以更严重处罚时才会有其价值体现。比如在对行为人科以刑罚时,治安处罚作为前科劣迹是刑事处罚重要的参考情节。尤其是因吸毒、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而受到治安处罚,更是刑事处罚时被重点关注的情节。当然,对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被治安处罚,对其影响还是很大的。 但是,日常生活中,“治安处罚记录”对行为人及行为人近亲属的生活求职就业升职基本没有影响,所以社会关注度并不高。
治安处罚记录封存制度本质上是对行为人回归社会后一种价值肯定,只要行为人不存在屡教不改、一犯再犯的情形,还是应当让他回归正常生活。网上现在讨论最多的是担心治安处罚记录封存制度成为某些人的特权,这种担心大可不必。理由是现实中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人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封存制度的受益者也是普通人。另一个理由就是如果一个人真的有特权,他还会被治安处罚吗?所以,对于有特权的人,治安处罚记录封存制度根本就没什么用、不屑于用也根本用不上。
最后,无论是治安处罚记录封存还是轻罪记录封存,其实都有利于节省社会治理成本。尤其是轻罪封存制度,更是有利于行为人回归社会,也更有利于行为人家人正常的求学就业。违法记录档案制,其政策初衷是防止行为人再犯,因此只要行为人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就应当封存记录,不能再搞罪责终身制、株连三族那一套。
【转载于微信公众号“世相惊奇录】
【杨永芳律师简介】
杨永芳,元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成都律师协会第八届监事会“两专委”监督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四川省农民工法律维权服务团专家、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百人团成员、成都电视台《诚信四川》栏目、《998法治大讲堂》栏目主讲嘉宾,华律网、找法网等多家专业法律网站签约律师,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有成熟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擅于梳理法律关系、总结法律争议焦点、归纳整理复杂证据材料、撰写富有逻辑且条理清晰的法律文书。律师团队坚持“法制和谐、实事求是、匡扶正义,一个都不能少”。坚信“诚尚成”,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勤勉敬业,全力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框架下,本着严谨审慎的态度,从负责任的角度出发,讲专业水准,讲品质效率,讲使命感,讲法制精神,在当事人及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发表回复